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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胡市派出所副所长苏德安:群众身边的“全球通”(组图)

荆楚网记者雷杉 孙方生 通讯员卢薇 张旭



  从警18年来,他扎根基层,勤恳为家乡父老服务,忠实自己的使命担当,兢兢业业,从无怨言;他没有豪言壮语,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上,把辖区安全放在心上,受到居民和同事的广泛赞誉—

  他是苏德安,天门市公安局胡市派出所副所长,负责11个行政村共15000多名群众的警务工作,工作细致,作风扎实,居民亲切地叫他“安子”,说他是胡市的“全球通”,大事找他,小事也找他,难事找他,急事还是找他。

  9月26日,记者在天门市胡市派出所见到了苏德安,通过他的同事和社区居民的讲诉,从一件件家长里短的小事中,一桩桩动人心魄的案件中,记者感受到了一位社区民警坚定的为民情怀。

  处理纠纷:以情理通人情

  今年38岁的苏德安,1996年参加公安工作,他所负责的胡市警区下辖一个居委会,11个行政村,覆盖群众15000人。纠纷多是胡市治安形势的一大特点,每年发生大小纠纷上百起。苏德安在长期的纠纷调解实践中,注重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已历炼成一名调纠解纷的行家。

苏德安走访困难群众

 

苏德安走访困难群众



  2014年5月26日,蒿台村的张某在自家鱼塘旁用农药打杂草时,农药飘到一旁李某鱼池边的鱼草上,导致鱼草死了一些。李某见张某没来赔礼道歉,就来到张某鱼池棚内找张某要个说法,双方因此产生争执,后李某将张某殴打致伤。事后,张某就医药费问题找村干部进行处理,但是李某认为是张某挑事在先,不配合调解,在多次做工作未能平息此事后,调解的重任交给了苏德安。

  苏德安在详细了解事发经过后,多次单独给两家从法律、感情、乡亲观念及以后的生活交往等方面做工作,最终说服了当事双方,双方都主动作出了让步,最后两家化干戈为玉帛,重归于好。

  苏德安作为一名公安干警,一名执法人员,在调解纠纷中,他“一碗水端平”,将矛盾和纠纷及时、深入、公正平等地进行调解处理,深得群众的信任。

苏德安为群众调解纠纷

 

苏德安为群众调解纠纷


  2014年5月9日,辖区某村的李甲与同村组的李乙因口角而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均受皮外伤。村里就此事件传的沸沸扬扬,矛头大多指向李甲,李甲觉得很没面子,托人找到苏德安,希望所里能给李乙一个下马威,苏德安听后笑而不语。次日,苏德安前往双方当事人家中,细致询问事情的原因、经过以及双方的要求,并在附近居民中就此事作了一番调查,得知作为村组长的李甲,没有通过群众同意擅作主张,有意将集体土地承包给别人,李乙因此与其产生纠纷。

  在充分了解情况后,苏德安选择了一个恰当的时间,将事件双方当事人、村干部及村里群众代表邀至派出所纠纷调解室,以公正合理的方式进行调节,让在场人员和代表就此事件的看法一一发言。经苏德安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说服教育,李甲主动承认了自己工作上的错误,李乙也就自己的冲动向李甲赔礼道歉,最终双方心平气和地签了调解协议书。

  侦破案件:以严谨破僵局

  18年的从警生涯,不仅锤炼了苏德安处理邻里纠纷的能力,更让他成长为一名侦查破案的老手。在天门公安系统,苏德安以严谨著称,他注重细节,在案件陷于僵局的时候,擅长于细微处取得突破,一次次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

  2006年11月27日,家住胡市镇正街的宋某用砖块将同街的李某拍成重伤后逃逸,逍遥法外长达7年之久。李某家属悲痛万分,然而宋某家属拒不不配合,让宋某的踪迹变成一个谜,让侦破工作一度限入僵局。作为专案小组人员,苏德安对宋某家属的活动轨迹进行调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最终锁定宋某可能藏身四川。苏德安与同事迅速赶赴四川,在四川继续摸排缩小嫌疑人的藏身地,最终将逃亡7年的宋某抓获归案。

  2012年3月30日晚7时许,天降大雨,在胡市偏僻的白湖渔场堤段,一辆运送木料的后八轮大货车,行至该堤段后抛锚。车上5人有一人去买水和吃的,剩下的4人遭5名持械男子打劫。5男子抢走8000多元现金,然后点燃汽油瓶丢进驾驶室,货车被烧得只剩下架子。接警后,苏德安和同事赶到现场时,歹徒已潜逃。天门警方对此案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专班攻克该案。由于事发地很偏僻,没有当事人之外的目击人,涉事汽车已烧毁,现场遭到严重破坏,遗留的有价值的痕迹物证很少。

  在调查走访中,当地群众反映的两个细节引起了苏德安的注意:案发当天曾有一头戴鸭舌帽持河南口音的男青年在附近逗留过,下午5时许,还有几个陌生人在胡市新城的场院内,为一辆黑色小轿车更换车牌。苏德安敏锐地觉察到,男子和小轿车有重大嫌疑,极有可能是尾随大货车而来,伺机作案。


  在确定有嫌疑交通工具后,苏德安和同事向受害人了解当天的活动轨迹,调取了沿线视频监控,锁定一辆河南牌照的轿车有重大嫌疑。与此同时,货车车主韩某介绍,他一直在仙桃周帮一带做玉米生意,与他一同做玉米生意的两个人的货车都曾被不明身份人员打砸。三人还曾接到恐吓电话,扬言宋某要垄断周帮一带的玉米生意,让韩某等三人退出。

  警方随后查明,“3·30”案案发当天,宋某曾出现在胡市镇。宋某随即被认为有重大作案嫌疑。当年4月23日下午,专班在仙桃一招待所内,将宋某等5人抓获。经审,宋某等5人交代,为垄断周帮的玉米生意,他们对胡某等人实施报复,策划了打劫、纵火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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