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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须加强对香港国安法的宣传教育(全文)

原标题:国家宪法日|林郑月娥:须加强对香港国安法的宣传教育(全文)

林郑月娥强调,必须加强对香港国安法的宣传教育。(政府新闻处图片)

星岛环球网消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今日(4日)是香港国安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加深社会各界对国家和香港的宪制基础的认识,特区政府举办以"宪法与国家安全"为主题的网上座谈会。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致辞时强调,我们在推动认识宪法和基本法的同时,也必须加强对香港国安法的宣传教育,严肃、认真地向公众灌输有关知识。她希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响应宪法、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的推广工作,让年轻一代更了解并遵守法律,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以下为致辞全文:

欢迎大家在网上参加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主办、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及励进教育中心共同支持的"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今年已经是特区第四年举办"国家宪法日"推广活动,由于疫情关系,座谈会改为以网上直播的形式进行,但我相信香港经历了过去一年有关特区宪制和一连串社会事件后,更多市民都希望能加深对国家宪法和基本法的认识。市民除了可以观看直播外,亦可以在政府网页重温各位嘉宾讲者的分享。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每个国家都有一部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保障国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设立治理国家的各个机关的法律;不少国家都有国家宪法日,让国民庆祝国家的成就,不断温故知新,从宪法角度了解国家的最新发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14年11月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12月4日订为"国家宪法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及弘扬宪法精神。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全国范围,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追本溯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是根据宪法第三十一条设立,而特区实行的制度亦是根据宪法制定,即在三十年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颁布的基本法,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各种制度,即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须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这也是我在二○二○年《施政报告》有关完善"一国两制"章节中所强调的。

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三年多,社会对国家宪法和基本法的认识仍有不足,加上别有用心的人故意扭曲中央和特区的关系,甚至将"一国"和"两制"对立起来,令香港社会产生不少争拗、矛盾、甚至对立。例如,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从国家层面订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根据基本法第十八条纳入附件三在香港执行时,就被错误形容为破坏香港的高度自治;当全国人大常委会应特区行政长官请求从宪制层面处理特区立法会"真空期"和议员资格问题时,又会被诬蔑为干预香港事务。有见及此,我在今年的《施政报告》中指出,当前其中一项急切要做的事,是对特区的宪制秩序和政治体制正本清源,拨乱反正。

要正本清源,公众教育至为重要。为了更广泛和深入地推广宪法,配合一年一度的"国家宪法日",我们举办了一系列的公众教育活动。特别为教育下一代,我们为学校整合了有关资料,并向学校提出有关"国家宪法日"的活动建议,例如利用网课时段向学生讲解宪法的由来和重要内容、鼓励学生在家参与由教育局举办的"2020『国家宪法日』网上问答比赛",以及观看今日的座谈会。虽然学校现已暂停面授课堂,但我好高兴知道有超过三百多所学校已报名参与网上问答比赛,亦有学校在校内预早制作展板向学生介绍国家宪法及宪法日。希望暂停面授课堂期间学校仍可鼓励同学参与网上的比赛及收看今次的座谈会,更加深入认识宪法与国家安全,或稍后安排同学重温座谈会内容,让学生从小开始就认识国家宪法,增强他们的国家观念。

今天特区政府很高兴邀请到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端洪教授,担任座谈会的主讲嘉宾。陈教授是宪法学及行政法学的专家,对宪法及基本法认识深厚,亦十分熟悉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制。另外,励进教育中心主席范徐丽泰女士亦会在主题演讲后的对谈环节,与另外两位本地嘉宾,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女士及基本法委员会香港委员莫树联资深大律师进行交流,分享他们精辟的意见,肯定能让大家获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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